L-1签证申请绿卡被移民局上门调查

最近更新:2021年5月
我经营一家规模不小的金融交易集团公司,在东南亚及中国都有生意往来。为了让我的孩子和太太能拿到美国身份,我在美国设立了分公司,借此为他们申请L-1签证。
后来,太太和孩子成功申请L-1签证,也顺利延续第二个L-1签证。当我提交140绿卡申请,在审批过程中,我的太太刚好需要续签第三次L-1签证。但是,当时我太太需要回国处理一些事情, 就回到了中国并预约了中国领馆签证。
在领馆签证的时候,我太太没有做好充分准备。面试官当时很详细地问了很多关于我们公司工作职责的问题, 但我太太似乎对公司运营并不了解, 回答得也不够全面。因此,领事馆暂时没有颁发她的续签,并告知会进行行政调查。
几周后,我的美国分公司就收到了移民局的通知, 要求补充各种数据和文档。公司手忙脚乱的交上数据后, 不料移民局派人突袭公司,进行调查。移民官来到公司之后, 首先简单介绍了身份。移民官员约谈了当天在公司的员工。上至经理, 下至前台,都详细盘问了一番。还要求公司负责人带领他们查看公司的工作场所。对于其中的一些员工,移民官甚至提出来要看看他们的工作作品的样本。调查前后持续了接近3个月, 到现在还没有最终的结果, 我的太太也一直只能留在中国等待最后的调查结果。

                                                                                               ——客人亲身分享案例述说来源于李想律师事务所

重点检查的职业移民类别

  • R-1宗教工作签证
  • H-1B职业工作签证
  • L-1高管调动签证
  • EB-5投资移民签证


重点检查的公司类型:

移民局内部把符合如下三个指标的公司列为重点审查对象:

  • 公司的年度总收入少于1000万美元;
  • 雇员少于25人;
  • 营运时间少于10年。
  • 申请H1B的人数超过雇主前一年雇员人数的10倍
  • 没有终端客户或具体内容的顾问服务合同和项目安排
  • 申请材料载有不完整、不准确或消息前后矛盾
  • IT咨询公司没有网站,雇员被派到别的地方工作
  • 雇主的商业场所被规划为居民用途,而非商业用途
  • 闪烁其词、模糊不清的FRE回答,或收到补件通知后要求撤回申请
  • 雇员的工作经验信函被修改、伪造或者只是样板文档
  • 技能、年龄、工资、教育与工作要求不匹配等


被移民局怀疑的理由

规模小业务技术含量不高的雇主递交H1B申请, 移民局会质疑雇主聘请H1B专业人士的必要性,工作职位的真实性,支付承诺薪水的能力。移民局官一般认为:年营业额不足3百万美元,员工不足12人的公司,是不需要专职会计师,市场分析师,财务分析师,管理分析师,预算分析师,人力资源经理的。但凡提交此类职位H1B申请,小雇主们都要做好补件准备。

移民局负责调查的部门

反欺诈和国土安全部门代表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进行检查和行政调查。在USCIS,非移民签证持有人的潜在雇主可以提交他们的请求。FDNS会进行随机和有针对性的现场访问,以确定请愿书是否有效,以及是否以与该文档相符的方式和条件雇用了被申请的雇员。此外,FDNS还对美国国务院进行验证,以验证为海外签证申请人提供的工作机会。

移民局调查的形式

FDNS会进行随机和有针对性的现场访问,以确定申请是否有效,以及是否以与该文档相符的方式和条件雇用了被请愿的雇员。

移民局调查的时间段和时长

宗教类工作签,每一份申请都会面临实地考察,可能在批准前也可能在批准后;L1和H1B批准后会有一定比例的抽查。

实地调查的停留时间一般在15-90分钟。

移民局调查的方法

  • 根据USCIS,在现场访问期间以下任务将被分配给该官员:
  • 验证与申请书一起提交的消息,包括证明文档;
  • 确认提出申请的组织的存在;
  • 审核有关申请组织的公共记录和消息;
  • 对外国国民受益人的工作地点进行未经通知的现场访问;
  • 拍照;
  • 审查文档;
  • 与请愿公司人员进行面谈,以确认外国受益人的工作地点,实际工作空间,工作时间,工资和职责;
  • 与签证受益人交谈

移民局调查的流程

  • 步骤一

FDNS官员到达工作地点

通常,FDNS官员会在没有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到达您的H1B或L1申请书上指定的工作地点,并告诉前台要求面见签证受益员工。 因此,重要的是要确保您知道申请书上的确切工作地点,特别是在具有第三方工作地点详细消息的情况下。

重要说明:建议您要求FDNS官员出示清楚的身份证明。 不用担心,验证身份是您的权利。 您还应该要求名片。

  • 步骤二

FDNS官员查找,问题,文档

FDNS官员会面后,他/她将向您询问几个问题,并可能要求检查您的办公桌,他们也可能会拍照并提供文档消息。目的是确保您目前的工作和职责与在H1B或L1请愿书中提交的内容相同。

  • 步骤三

记录FDNS官员的实地考察

警官与您交谈后,他们将记录您告诉您的所有消息,并将该报告提交给USCIS。 如果消息中有任何差异,您可能会收到NOIR(意向撤销通知)

移民官现场调查时一般问到的问题

• 您的工作职责是什么?

• 您的资格是什么?

• 就业合同条款是什么? 您从何时被雇佣?

• 您的职位是什么?

• 您每周/每月工作多少小时?

• 每天您都同谁一起工作?

• 谁做您的绩效审查?

• 最近的工资单? 您的工资是多少?

• 您每月是否被准时支付?

• 您是否支付了H-1B申请的费用?

移民局调查过程中申请人需准备的数据

• 调查人员可能会要求查看财务报告,工资记录,公司注册文档或其他消息,以核实公司的存在,收入和工资。

• FDNS调查人员没有要求在H-1B工作现场访问期间查看I-9记录。FDNS办公室处理现场访问通常不会处理就业验证问题。

• 在H-1B工作现场访问期间,调查人员没有要求查看LCA公共访问文档。但是,如果调查员要求查看这些文档,则应将其提供给调查员。

• 季度工资报告

• 外国员工的W-2或工资单

• 外国员工的I-9表

• 组织架构图

雇主需要做的准备

• 实地检查前:雇主(HR,前台和办公室主管)对所有外籍员工的职位,职责和薪水都要精确了解。公司人事文件备份好与申请材料一致的整套文档,准备好所有申请过工作签证的外籍员工的相关数据,例如I-129表格,LCA文档, internal job posting;准备好外国职员的I-9 雇佣资格核查表,工作许可文档,护照首页,驾照、名片、工资条以及W-2税单等复印件。

• 实地考察时,立即提供与申请数据一致的真实文档。

• 实地考察后:雇主应该积极配合移民局,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移民局要求的后续相关调查要求。

雇主一定要了解雇员的行踪。如果是请假了, 一定要有请假记录。如果外出, 一定要知道到什么地方,做什么,什么时候回来。如果有职位变迁,一定要有公司内部决议, 通告,必要时做Amendment

公司员工需要做的准备

• 熟悉自己在提交H-1B申请和L-1申请的I-129申请表格以及其他申请材料中所涵盖相关消息,了解自己的工资(时薪还是年薪),工作职责、头衔、工作时长(全职还是半职), 工作地点以及工作范围等消息。保证在调查人员询问的时候,可以做到应对自如。如果手中没有相关数据,尽快跟雇主或者代理律师进行确认。

• 提醒雇主准备好所有申请材料复印件,自己也可以在办公室备份一套申请材料复印件,在考察过程中以备不时之需。前台,人事部经理,办公室主管前面都应该存放一张公司定期更新的组织结构图, 上面清楚枚举外籍雇员的职位和上下级关系。

• 每个雇员,最好能经常使用自己公司电子邮箱。电子邮件应带有formal job title。必要的时候,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的来往,打进打出的电话来证明确实在本公司工作。

• 每个雇员应该有固定的办公桌,上面放一些雇员个人物品, 如相册,名片,日历,记事本等。

• 如果是L1 高管, 一定要定期给母公司或者董事会做一下季度工作报告,用电子邮件发出。而且, 要定期给下属经理发出每月的任务和指示。下属经理要给每月上报工作报告。邮件末端都需要附上formal job title.

• 如果外国雇员的住址发生变化, 要在10天内通过网上更新地址照会移民局。

Q&A

Q: 申请人有权拒绝移民局的公司现场调查吗?

A: 参与合规性审查过程是自愿的。如果请愿人或受益人表示不愿意参加,FDNS移民官员将结束现场访问。发生这种情况时,FDNS移民官将使用所有可用消息完成合规性审查,并记录结束现场访问的情况。

如果雇主或雇员拒绝参加现场访问,移民局将尝试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传真验证申请和支持文档上的消息。如果申请中的消息无法验证或与实地访问期间记录的事实不一致,则USCIS可能会要求提供更多消息或证据。雇主有责任确定申请资格。因此,未能提供所要求的消息或证据可能会延迟最终决定或导致拒绝或撤销请愿书。

Q: 公司有权要求公司现场调查的时候律师在场吗?

A: 您可以要求在现场访问期间让律师在场,特别是因为您的律师已经提交了G-28表格,确认律师代理公司的申请。根据我们的经验,FDNS官员通常不会重新安排现场访问的时间,以使律师可以亲自在场,但可以同意允许律师通过电话在场。或者,您可以在现场访问过程中与专业人士联系,以解答疑问。如果该官员抗拒,您应该解释说,让公司的移民顾问在场或通过电话联系将有助于雇主全面,准确地回应该官员的问题和消息请求。

Q: 现场调查完之后, 会发生什么?

A: 实地考察结果一般不会正式通知。若移民官员对调查结果满意,未发现任何欺诈行为或经审查不许采取进一步行动,雇主可能不会收到任何消息;若发现有欺诈嫌疑,可能会导致申请被拒、要求补件或者撤销已批准的申请等不利后果。如果考察时申请人明确拒绝参与考察,考察官员可以立即终止考察行为,但是,拒绝参与考察或者拒绝提供相关消息会直接导致考察报告结果为不合格。因此。雇主应重视实地考察,遇到任何问题,应立即联系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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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想律师事务所位于美国加州洛杉矶,成立于2012,是一家覆盖移民法,刑法,家庭法,商业法的综合型律师事务所。我们的律师团队精通美国移民法,刑法,致力于拥护移民权益,帮助在美华人。我们的律师拥有丰富的出庭经验, 根据客人背景情况,提出最优化解决方案,开业至今已经帮助数千名客人获得合法身份,解决各类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