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胳膊就“不得体”?德州女律师穿无袖裙出庭,被法官当众叫上前“检查”,网友吵翻

约 2 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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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新闻
 

德州一名女律师日前在社交媒体上发文称,自己出庭时因一条露出肩膀和手臂的连衣裙,被法官当着其他律师和被告的面批评“着装不得体”。她直言:“拜托,这是一条 J.Crew 的裙子,又不是什么风骚俱乐部的行头。”

这名律师是曾在圣安东尼奥当电视记者、后转行做辩护律师的 Mariah Medina。她周一(9月21日)在 X 上晒出当天穿的灰色无袖直筒连衣裙照片,称自己参加的只是一场两分钟左右的庭审排期进程,法官却让她绕到法官席旁,以便审视她的穿着。“她让我绕到法官席旁边,好看清我的衣服……当着被告和其他律师的面。”

“她笑着问我,是不是真觉得这条裙子适合出席陪审团审判……然后问我车里有没有西装外套。”Medina 说,这条裙子她当主播时上镜穿过无数次,穿去其他法庭也从没出过问题,当天还是特意没选一件领口较低的上衣才穿了它。她还贴出旧视频证明裙子“不是露背的”,也不会露出侧胸。

根据 Bexar County 刑事法院的规定,律师和法院人员应穿商务正装,但若个别法官允许,也可穿商务休闲装。Medina 认为自己并未违反法官贴在法庭门外的着装规定,批评法官的处理方式“刻薄又不专业”,“我的案子当天根本不会开庭,她作为法官是知道的”。

不过 Medina 也表示,她不打算再就此事继续纠缠,该法官已经落选,未来任期只剩几个月,“这不值得拼个你死我活”,今后进她的法庭会披件外套。

这起事件很快在网上引发两极争论。有网友说:“是我眼睛有问题吗?我看不出这条裙子有什么问题。”但也有人认为她的穿着确实不合适:“法官说在她的法庭上穿这个不合适,那就是不合适,没什么好讨论的。”还有人补充道:“我同意法官的看法。他应该判你藐视法庭,把你关10天,那样你大概就学会怎么穿衣服了。”

也有网友玩起谐音梗,调侃这是“宪法第二修正案”案件,“持枪权”(right to bear arms)变成了“露臂权”(right to bare arms)。

责任编辑:  
来源:  New York 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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