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这条法律要求合法驱逐租客的房东支付一个月的租金给租客 | 你怎么看加州这条法律?

2 年多前
 

租客因某种原因被房东合法驱逐,然而加州2020年的一条法律规定说在这种情况下房东要支付给已经欠租的租客一个月的租金用于减少租客的搬家成本,联邦上诉法院判定这条法律是有效的。

在 AB 1482 法案的规定下,在没有房租控制的区域每年涨租金不得超过10%;此外,在特定的条件下,即便是租客被房东合法驱逐,房东也要支付一个月的租金给租客用以补偿租客的搬家费用。

长滩一个业主组织 Better Housing for Long Beach 针对这条法律起诉加州,认为这条法律的要求相当于要没收业主的财产;但上诉法院驳回了这个诉状,称这条法律并没有剥夺政府给业主的优惠政策,也没有剥夺业主对房产的控制权。支持这条法律的议员中有 David Chu,他是旧金山的民主党议员,他支持上诉法院的决定,称之为“对租客而言的好消息”。他说:“作为一名议员,我起草了这条常识性法律,目的是保护广大租客群体,他们面临着租金的大幅上涨和掠夺性的驱逐。” Better Housing for Long Beach 的成员则在评估他们要采取的下一步法律行动,其中包括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诉的可能性。

编编稍微读了一下法案的内容,除了基本条款以外,也定义了一些例外情况,例如对于 Single-family 房子的业主来说如果符合两个条件是不受10%涨租幅度限制的,第一,房子的主人不是房地产信托基金或公司,第二,房东用书面的方式通知租客这个房子不受这条法律的灌输;另外针对合法驱逐时的补偿,也是要在租客无过错的情况下才给出补偿,但租约到期本身不能作为合理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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