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悄悄摘掉避孕套”被定罪并赔偿受害者!你怎么看? | 你怎么看这项定罪?

一年多前
 

据报导,本周二一荷兰男子被定罪,因为他在性行为中未经伴侣同意就摘掉了他的避孕套,这就是所谓的“stealthing”行为(悄悄摘掉避孕套)。

然而,Dordrecht 地区法院裁定该男子没有强奸罪,因为法院认为性行为是自愿的。法院表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迫使受害者容忍与他进行不安全的性行为。在这样做的过程中,他限制了她的个人自由并滥用了她对他的信任。”据法新社引述法院消息称,嫌疑人事后向受害者发送了短信,其中一条短信写道“你会没事的”。

其他法院在近年来也处理了这种现象。在德国的一起案件中,2018年柏林一家法院裁定一名警察性侵罪成立,判处他八个月缓刑,因其在性行为中偷偷地摘下避孕套,他被命令赔偿受害人近3100欧元的损害赔偿金。一审上诉后缓刑期减少为六个月。

2021年,加州立法者使该州成为美国首个禁止“stealthing”的州,将未经口头同意就摘除避孕套定为违法行为。但这并没有改变刑法典。相反,它将修改民法典,以便受害者可以起诉施害者获得损害赔偿金,包括惩罚性赔偿金。

在 Dordrecht 的案件中,一名来自鹿特丹的28岁男子被判处三个月缓刑,意味着他不必服刑,除非他再犯罪行,同时被命令赔偿受害者1000欧元(1073美元)的损害赔偿金。在另一起案件中,法官裁定一名25岁男子无罪,因为他没有摘下避孕套,而是在性行为热情的冲动下没有戴上避孕套。

荷兰没有针对“stealthing”的具体法律,但这些是该行为的首次判决,公共广播机构NOS表示,德国、瑞士和新西兰等国也有类似的裁决。

耶鲁大学2017年的一项研究发现,男性和女性都可能是“stealthing”的受害者。研究人员发现,除了受害者担心感染性病或意外怀孕外,他们还将这种经历描述为“对性协议的一种令人失去力量、有失尊严的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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